2023年1月,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第四批次至第九批次征地公告。涉及清凉寺塔西村、双塔街道北关村、双塔街道上念头村、码头镇台子村、码头镇北高庄村、码头镇浮洛营村、东仙坡常店村、刁窝镇刁窝村等5个乡镇9个村,具体信息如下:
清凉寺塔西村
涿州2023年度第4批次拟征收塔西村集体土地2.1046公顷,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。拟征收荣兴缘社区集体土地0.5823公顷,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。
双塔街道北关村
涿州2023年度第4批次拟征收北关村集体土地0.8630公顷,共两个地块。地块一拟征收0.4683公顷、地块二拟征收0.3947公顷。
码头镇
涿州2023年度第6批次拟征码头镇用地面积28.9980公顷。其中集体农用地0.7944公顷、集体建设用地28.2036公顷。补偿标准:区片价175.5万元/公顷,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5106万元,共计征地补偿费用50195万元。
具体征收信息:台子村拟转用征收集体土地7944平方米、拟征收集体土地272525平方米。
北高庄村拟征收集体土地9418平方米。
浮洛营村拟征收集体土地93平方米。
东仙坡镇常店村
涿州2023年度第7批次拟征东仙坡常店村集体土地3.34公顷。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。
刁窝镇刁窝村
涿州2023年度第8批次拟征刁窝镇刁窝村集体土地2.5752公顷,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。
双塔街道
涿州2023年度第9批次拟征双塔街道上念头村集体土地1.9896公顷,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。拟征北关村集体土地0.0104公顷,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。